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怪兽实在太惊人了。从某种角度来看,甚至可以说美丽。身躯如蛇,粗壮如桶,脑袋有点像个巨大的羊角锤,但锤头部分更尖更细。眼睛是很浅的绿色,身体如玻璃般光洁,还有一些很模糊的美丽线条,似乎是鳞片的轮廓。无论它血管中流淌的是什么,都相当纯净。你可以直接看进去,看到它的内脏——有的混浊,有的则完全不透明。光是它的身体运作就足以吸引你的目光。它有一头繁盛的钢鬃,就像一丛玻璃刺须,自头而下,环绕颈项。看到我时,它开始移动,抬起头颅向前游走,就像流动的水——有生命的水,仿佛既无河床也无堤岸的溪流。但我看到它的胃部时,几乎愣在当场。那里面有个已经消化了一半的人!
我举起枪,瞄准它的眼睛,扣动扳机。
我刚才就说过,枪不好使。所以我把它扔在一边,跳到左方,向它的右侧冲去,用长剑攻击它的眼睛。
你也知道,想杀这种蛇虫似的东西有多难。我一上来就决定第一波攻击先弄瞎它的眼睛,再砍掉它的舌头。接着,借助脚步灵活的优势,我应该可以找到一些机会,在它的头上砍几剑,最后斩掉它的脑袋。然后扔下它不管,直到它不动了为止。我也希望,在消化食物的情况下,它的行动会缓慢一些。
如果消化过程真的让它的行动迟缓,那我很庆幸没在它进食之前到达。它甩开头颅躲过我的剑锋,接着趁我还没恢复平衡,又猛地将头摆回。蛇吻擦过我的胸膛,感觉真的就像被巨锤砸了一下,让我扑倒在地。
我不停地滚动,躲开它的攻击范围,直到山崖边缘。我重新站起来时,它也伸展躯体,拖着沉重的蛇身向这边爬来,接着再次竖起上身,昂起脑袋,悬在我头上十五英尺的位置。
我心里一清二楚,换作杰拉德,这时肯定会选择攻击。那个大混蛋会用他的巨剑把这东西砍成两段。然后它可能砸到他身上,疯狂扭动,给他留下几处淤伤,可能再流点鼻血。本尼迪克特不会漏掉那双眼睛。他会一个口袋里揣上一颗,然后把它的脑袋当球踢,同时心里还会构思着为克劳塞韦茨[1]的书编写一个脚注。但他们都是天生的英雄。而我,我只是站在那儿,双手持剑,剑尖向前,两肘夹在腰部,脑袋尽可能向后躲着。我宁愿扭头就跑,今天这活儿就算到此为止。但我知道如果这么干,天上这颗大脑袋就会落下来,把我压扁。
高塔中传来一阵喊声,说明我已经被发现了,但我没有扭头去看出了什么事,而是开始咒骂这怪物。我希望它赶快进攻,把这事了结掉,无论结果如何。
它终于这样做了,我拖动脚步,扭转身体,挥动剑尖砍向我的目标。
我身体左侧被它这一击弄得有些麻木,而且我觉得自己好像被砸进地面一尺有余。但无论如何,我还保持着站姿。是的,我的每个细节动作都处理得相当完美。这次攻击完全达到了我希望和计划的效果。
不完美的是怪兽那一边。它不肯合作,不肯老老实实吐出最后一口气,然后死掉。
实际上,它开始仰头。
它还带走了我的宝剑。剑柄从它的眼窝中探出,剑锋则从脑后穿过,像是另一根刚鬃。我知道,这次进攻得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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